第十节 股权千万不能随便给

我有个做企业的学生,遇到一个从某大企业辞职的高管,两个人就因为喝了一顿小酒,他大腿一拍就邀请高管加入他公司,还给了10%的注册股。结果不到一年,两人大吵一架,闹掰了,结果这10%的股份成了大麻烦,那位高管说根据公司估值现在值500万,给他50万他走人,我这个学生当时就懵了,当年10%的股份相当于白送,他在这混了一年,什么成绩没有,现在还要倒贴50万,虽气急败坏,但又无可奈何,因为人家的要求合理合法,最后不得不花了很多钱了事。给股份不是给钱,想给就给,不想给不给,想给多少就给多少,一旦给了,没有退出机制的话,你是没有办法收回的。那应该怎么给股份呢?

期权

原则上,一个人加入公司不到三年就不要给股份,时间就是最好的检察官,不经历一些事,尤其是一些逆境挫折,要看出一个人的真面目那是难上加难。如果人确实优秀,可以给期权。比如说:兄弟我很看好你,好好于只要你干满3年,考评合格,3年后我就给你兑现100万股的期权,我们现在就可以签协议。假如这伙计干满3年,考评合格,你这100万股给的一点都不冤,假设他没有干满3年或者考评不合格,这100万股自然他也行不了权。

限制性股权

期权的兑现是三年以后,那你说他如果不相信我怎么办,或者确实一个很优秀的人,现在不给股权,人家根本就不来,那你可以给限制性股权。你不相信我,我相信你,我先把这100万股给你,给你工商登记上,但我有个要求:你必须干满3年且考评合格,如果干不满三年或考评不合格,我有权利再把这100万股收回来。限制性股权的逻辑正好跟期权相反,总之定好入股和退股条件,一切都变得很简单。

内部创业

不管是期权,还是限制性股权,给的都是你现在这家公司的股权。还有一个思路,那就是把一个产品,或者一个渠道、一个区域,再或者一个品牌等单独注册一家子公司,我方控股,对方参股,持股比例比如51:49,让对方做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分红可以让他拿大头,这就是内部创业模式。我方搭建平台,平台上有现成的品牌、团队、资源、资金等为子公司赋能,子公司只需要做好自己的专业,两者各取所长,强强互补,大树底下好乘凉,创业的成功率自然很高。但要注意几个点: 比如既然是创业,就不会有高工资,就要一起投钱,就要约定分红条款和入股、退股条件等。

以上三种方式,不仅仅适用于你外部引进的空降兵,还适合于内部想出去创业的高管,不仅可以吸引人才,更可以留住人才。不过在此我也要给你几个建议:第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不一定是水平很高的; 第二,能力水平都是第二位,价值观才是第一位; 第三,在一起是相互成就,共享收益共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