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如何掌控董事会

有位老板看别人名片上印的都是董事长,自己却是个总经理,总觉得低人一等。一气之下也成立了一个董事会,自封董事长,但没想到的是,董事长是当上了,自己却没有话语权了。公司是他们三个股东合伙,自己占70%另外两个小股东各占15%。没成立股东会前,公司上上下下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成立董事会后发现,与股东会按持股比例投票不同,董事会是按人头投票,而且是过半有效,董事会成员还只有他们三个股东,那两个小股东站在同一阵线上,那位老板就不得不受制于他们二人,这大股东是自己挖个坑把自己埋了。这听起来像个段子,但实际中却很常见。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就相当于人的大脑,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想要掌控董事会,就需要明白和利用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这样既发挥了各董事成员的集体智慧,又不至于因董事会失控而让公司陷入僵局。股东会的议事规则不做特别约定的话,是根据持股比例来做决策的,普通事项过二分之一有效,特别事项过三分之二有效。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是按席位(人头)投票,过半有效。股东会一般一年才开一次,而董事会基本半年一次,常规一个季度一次,甚至一个月一次,公司的日常事务,大部分是通过董事会而不是股东会来做决策的所以掌控董事会就显得尤为重要。

董事提名权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选谁当董事就需要有人提名,提名到股东会,由股东会表决通过的就任董事,不通过则需要提名新的候选人。因此提名权就显得格外关键,谁听你的,你就提名这个人。只需要在公司章程里写上: 公司董事会有5席,你拥有3个董事席位的提名权只要你能确保5人里面自己人有3席及以上,也就不用再担心董事会是不是你说了算的问题。

一致行动人

顾名思义,就是各董事之间在行动上保持一致,要赞成都赞成,要反对都反对,要弃权都弃权。比如5人董事会,你们三位董事之间签署一个《一致行动人协议》,这就相当于在董事会开始之前你们三位先开一个“小董事会”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再召开董事会,其实也就是走个过场,这就是“开小会办大事,开大会办小事”的道理。《一致行动人条款》一般是这么约定,事会议案,各一致行动人董事先行讨论,如达成一致意见更好,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还必须约定最后以谁的意见为准,防止在“小董事会”层面出现僵局。

一票否决权

任何东西都有利有弊,董事提名权也好,一致行动人也罢,在其他董事看来就是某一个人说了算,是一种变相的专一决策机制,势必会打击其他董事参与决策的积极性,而一票否决权就在某种程度上做了一定妥协。持有一票否决权的人可能并不具有绝对的话语权,但是事情一旦被他否决就无法执行。一般情况没什么大问题,决策稍有修订即可通过,也不需要行使否决权, 如果是非常极端的情况,大家也知道决策会被否决,自然也不会提。所以,一票否决权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但有和没有,是两码事。

董事会控制权的设计,运用之妙,存乎于心。但这个世界的本质就是平衡,大权独揽的背后是众叛亲离,分权放权的背后是明争暗斗。你在得到些什么的同时,也要学会放弃一些什么,接受不完美,接受遗憾,因为不完美和遗憾也是我们人生的组成部分。